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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12/25 10:48:54 留言
您好,咨询湖北农村老人权益方面的问题:老人有4女1儿共5个子女,儿子在外工作。之前安排由小女儿养老,并在老人家结婚与老人一起生活。期间,小女儿与老人出现过纠纷,包括让老人搬离原住处。后经调解居住在一起至今。但他们间的关系一直不好,常有辱骂。现在矛盾升级,常不给老人吃饭、喝水、看病等,甚至偶有打骂。其他子女时常回家看望或者将老人接去照顾。但小女儿对去照看老人的其他人特别不友好。在没有亲属同意的情况下,老人的宅基地可能已被更名、房屋有过大修。老人不愿意完全离开住处,也不甘心放弃权益。请问:1、老人能否将宅基地变更到自己名下;2、老人能否要求小女儿搬离(不是分家、合住);3、法律费用大约多少,谁承担;4、您们有什么好的建议。